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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方便单位和职工办事的通知-第2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和《国管局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工作方案》,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积极实践,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业务,方便单位和职工办事。

(二)共享信息分类实现提取证明材料“大瘦身”。

以承诺制为基础,根据信息共享程度,分类实现提取证明材料“大瘦身”。“瘦身”后,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北京地区存量商品房(二手房)提取、退休提取、非首次提取、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合作银行商业贷款购房提取,通过身份验证后,均实现“零材料”办理。

二、推进流程优化,改进服务方式

(一)归并环节,简化单位开户手续。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单位到资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申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

单位在银行经办网点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不再到资金中心提交《数字证书单位用户信息登记表》,资金中心通过邮寄方式将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密钥寄送到单位。

(二)并联审核,寄送单位缴存证明。

资金中心受理缴存单位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申请后,内部不同岗位实行并联审核,并通过邮寄方式将证明寄送到单位。

三、倡导集中办理,提高服务效率

(一)鼓励单位发挥组织优势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专门管理人员的作用,集中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进一步方便职工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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