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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使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服务的通知-第2页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开通了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服务,已有50多万名职工免费使用了该项服务。

3.手机短信退订服务。

三、开通方式

手机号码是缴存职工身份认证的重要信息项,也是缴存职工便捷使用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前置条件。缴存职工按照以下方式准确提交手机号码,经审验后开通短信服务。

(一)单位开通

1.单位集中办理方式。缴存单位组织职工填写《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手机短信服务登记确认表》(以下简称《短信服务登记表》,见附件),提交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2.年度核定办理方式。缴存单位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清册总表》中提交缴存职工手机号码办理。

(二)个人开通

1.缴存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经办网点柜台,填写《短信服务登记表》办理。

2.缴存职工在银行经办网点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提交手机号码同时办理。

四、变更和退订

(一)变更。缴存职工手机号码发生变化的,可按照以上单位和个人开通方式,办理信息变更。

(二)退订。缴存职工使用已开通短信服务的手机号码向资金中心短信平台号码“106980000006”发送“DXZZ01#个人身份证号”退订短信服务。退订后可按照以上开通方式重新开通。

五、其他事项

(一)缴存职工手机号码发生改变,应及时变更,以免造成误发或不能接收短信。

(二)资金中心主动发送的短信免费,点播服务类短信由各电信运营商按各自普通短信计费标准收费。

(三)短信因网络阻塞、延迟等原因造成与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信息不一致的,以资金中心业务系统信息为准。

(四)资金中心将对各单位在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核定工作中提交的个人手机号码进行审验后,统一开通短信服务。

(五)办理短信服务中遇到问题,请联系资金中心服务热线59059001咨询解决。

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转发所属单位。各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于2016年底前完成缴存职工手机号码的核实提交工作,让缴存职工少跑路,尽快开通短信服务,为共享便捷网上业务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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