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医保政策,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大医保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协议管理....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地税局、市编委办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年1月—2016年12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任务,分解工作责任,启动试验区建设。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7年1月—2018年12月)。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找准影响和制约我市中医药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出台加快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创新实施“中医药+海洋”“中医药+旅游”发展战略、创新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初步形成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协调运行机制。2017年邀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试验区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完善工作措施,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上水平、见成效。
(三)完善调整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开展全面评估,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成熟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医药发展组织协调机制,构建起现代一流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新模式。2020年下半年,全面总结试验区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分析差距和不足,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任务目标,形成工作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