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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关于进一步严格实施住房限购公积金贷款的通知-第4页

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检查的结果在专项总结前,将会分阶段公布。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建部门要在11月25日、12月10日将阶段性检查情况(每次上报3件典型案例,共6件)分别报送国家发改委价监局、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检查总结。

专家:意在规范交易环节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10月中旬,住建部在《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对房企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其中便包括:不捂盘惜售或散布涨价信息;每套房均明码标价,不在销售现场临时提价,不收取价外费用等。昨日发改委与住建部宣布的针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与上述住建部10月份的文件无疑是一脉相承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调控思路上看,发改委和住建部此次针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实际上和此前各地推出的限购限贷政策是一致的,即多方面规范市场交易,进而抑制资产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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