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等规定....
2、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管辖目录,分别对用人单位填报的书面审查报告书进行审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督促并帮助其进行整改。用人单位逾期未报送《报告书》、弄虚作假和未按照规定期限整改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列入不定期书面审查。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等规定....
2、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管辖目录,分别对用人单位填报的书面审查报告书进行审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督促并帮助其进行整改。用人单位逾期未报送《报告书》、弄虚作假和未按照规定期限整改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列入不定期书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