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青海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梳理解读-第2页

户籍在本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省内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在省内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新生儿。上述人员不得重复参保和交叉享受待遇。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开始参保缴费?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参保时间为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社会多方筹资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省、市(州)级财政补助按8∶2比例承担,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具体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期是如何规定的?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均40元从统筹基金中划转建立,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对参保城乡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门(急)诊医疗费用,每次按50%的比例予以报销,每人每年统筹基金累计报销额度不超过120元。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参保城乡居民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的,普通门诊待遇可正常享受;住院期间不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相关推荐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2,712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6,945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509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230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