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所称的扶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简称“小微贷”,下同),是指自愿申请,社区(行政村)、工会、共青团、妇联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称“人社部门”)审查,担保资金担保,经办银行核准发放,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创办达到小微企业标准且有向小微企业发展意愿的个体经营实体、小微企业的贷款。
2.经办银行应按季度将当季发放贷款情况反馈人社部门,并抄送当地人民银行及财政部门。
第五章 担保资金的筹措、管理和运作方式
第十一条 担保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担保资金主要由市本级财政筹措,专户储存于经办银行,封闭运行。市财政部门每年视财力及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市促进就业发展资金等渠道,适当安排资金,补充扩大担保资金规模,不断提高担保资金的代偿能力。
第十二条 担保资金运作方式
担保资金专款专用,经办银行可依托其市、县业务网点开展贷款业务。
柳州市、县人社部门共同负责担保资金运作。由市本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人社部门确定“小微贷”的经办银行,签订委托“小微贷”协议,由担保资金为“小微贷”提供担保。市级财政部门根据担保基金余额情况,下达年末贷款余额控制总额,经办银行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年末贷款余额不超过担保资金余额的5倍。以此方式发放的贷款出现的损失,由经办银行负担20%。经办银行应对发放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单独设立台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担保资金风险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对贷款担保资金的风险管理,建立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管理监督制度,引导经办银行建立内部项目审核与跟踪制度。
第十四条 “小微贷”担保资金对经办银行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本金代偿率达到20%时,应暂停对经办银行提供新的贷款担保业务,但原签订担保合同的贷款仍要履行担保责任,待与经办银行协商采取进一步风险控制措施并报经同级人民银行、财政、人社部门批准后,再恢复贷款业务。
<上一篇 柳州关于调整2019年度全市社保缴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篇>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相关推荐
-
12月10日,在第265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江苏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熊涛介绍称,“十三五”期间,辖内各项贷款年均增速超14%,保额年均增速近34%,推动江苏经济持续处于全国前列。...保险热点 2020-12-14 11:03:360阅读
-
好消息!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上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代表共同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这20个城市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可在这个城市群中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公积金新闻 2020-9-27 11:09:410阅读
-
今年,泰州市将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协同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在院端落地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持续推进改革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医疗保障暨系...医疗保险 2021-2-26 13:31:140阅读
-
2月25日下午,市医疗保障局成立2周年暨长期照护保险实施一周年汇报会在市科技楼303举行。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管怀林,我市政府党组成员丁志祥出席会议。...医疗保险 2021-2-26 11:50:050阅读
-
《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养老保险 2021-2-26 11:41:40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