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印发《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3页

为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根据《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闽医保办〔2017〕85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第五条 异地转院就医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转院的,转入的省外医院必须是三级甲等医院。

1.转入医院为全国联网三级甲等医院的,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2.转入医院为非全国联网的三级甲等医院的,由本统筹区内三级甲等医院相关专业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填写《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病历摘要、转院就医理由,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并经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医疗保险管理的科室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报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登记。

3.异地转院应当在备案登记的医疗机构就医,一次异地转院备案原则上只对应一次就医结算。

4.省外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的,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未刷卡结算的,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均执行我市标准。

第六条 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在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我市规定支付标准的50%结算;在非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我市规定支付标准的30%结算。

第七条 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外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第八条 医保经办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经办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2,792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7,163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530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250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