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征求管委会委员意见,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在职职工);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代办委托公证书。
(五)本人Ⅰ类账户银行借记卡(原件)。
第十九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件。
(一)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
(二)死亡证明原件;
(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继承权公证处证明文件(3000元以下免于公证);
(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居民身份证件。
(五)Ⅰ类账户银行借记卡(原件)。
第二十条 法院冻结符合职工相关提取条件的要件。
(一)法院执行公务证(原件);
(二)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
(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四)住房公积金冻结申请表。
第六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个人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个人应当提供的公证处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第二十二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填写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提取申请表,经核实后在提取表格上签字并按手印。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个人,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三条 职工持本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提取申请表,到管理中心或管理部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除死亡提取)。
热评话题
相关推荐
-
2020年10月27日起,职工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可登录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平台,通过刷脸身份识别、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资料,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资金划转到职工本人账...政策法规 2020-11-13 11:06:060阅读
-
记者从市流程再造专班获悉,我市率先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查询等17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与“爱山东”APP和“东营掌上通”成功对接,市民足不出户便能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公积金新闻 2020-10-6 14:42:070阅读
-
为切实满足广大缴存职工需求,缓解购房资金压力,即日起,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及还贷职工,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可以网上核验的(网签、贷款信息等)即时办结;不能网上核验需进一步协查的,3个工作日内(不包含调...公积金 2020-9-27 11:05:270阅读
-
取消租房提取“凡是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建)房提取或贷款的”限制条件。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公积金新闻 2020-9-22 9:38:590阅读
-
此前,购房或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无房屋所在地限制。新政实施后,无论是买房提取还是还贷提取,房屋所在地应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公积金新闻 2020-9-21 17:08:29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