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海南省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计算标准的通知

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提供或获取的个人工资收入属“实发工资”的,核定其月收入可增加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即“实发工资”+“住房公积金月汇缴总额”。

各直属管理局:

根据我局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优化服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公平性,合理测算借款人家庭还款能力,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刚需及改善住房条件,结合《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琼公积金法〔2018〕90号)和《关于调整和规范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琼公积金法〔2018〕17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计算标准补充优化如下:

一、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银行打印的工资对账单、通过系统共享数据信息平台获取的申报个人所得税收入额,或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认可的个人其他稳定收入的近6个月平均值,核定其月收入。

二、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提供或获取的个人工资收入属“实发工资”的,核定其月收入可增加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即“实发工资”+“住房公积金月汇缴总额”。

三、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9年10月25日

相关推荐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3,388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8,621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641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365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