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区)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健康、审计、市场监管、税务、工会、妇联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当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足。
第六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以下各项资金构成:
(一)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滞纳金;
(四)财政补贴;
(五)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月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0.85%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超过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无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本月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第八条 本市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筹集、统一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第九条 用人单位已为其全部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以下统称参保人)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本市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含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下同)和生育津贴。
第十条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下统称“三个目录”)的规定。
下一篇>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相关推荐
-
《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养老保险 2021-2-26 11:41:400阅读
-
近日,记者了解到,广州市现已取消失业保险金每月现场签到,东涌镇街坊申领失业金更便捷。...失业保险 2021-2-24 14:38:090阅读
-
2月3日上午,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打造了交通运输企业与保险机构全面深度合作的新模式。...公司动态 2021-2-9 15:17:540阅读
-
2020年,市人社局严格按国家、省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联同税务部门,迅速研究、马上行动,全面实施社保费减免、援企稳岗补贴返还政策,以社会保险费的“减法”,做好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的“加法”,切实缓解...失业保险 2021-2-5 16:04:260阅读
-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携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定制社会应急力量专题责任保险,用于为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政府组织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人身风险保障。...行业资讯 2021-2-4 14:33:40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