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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社保业务办理方式的通告-第7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市社保中心进一步推动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将网上大厅办理、微信掌上办、电话帮办代办等作为主要服务方式,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咨询电话:8102862。

五、工伤保险业务

(一)工伤待遇拨付历史查询业务。

通过微信“爱山东潍坊人社”小程序中的“工伤待遇拨付历史查询”功能即可查询。

咨询电话:8102865。

(二)工伤待遇资格认证业务。

1.通过微信“爱山东潍坊人社”小程序中的“工伤待遇资格认证”功能认证。

2.通过“潍坊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服务”模块中的“工伤待遇认证”功能认证。

咨询电话:8102865。

(三)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业务。

市社保中心通过人社局内部共享劳动能力鉴定书后,直接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至工伤职工社保卡中,参保单位或职工不用再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8102865。

我们在这里友情提醒:为有效防控疫情传播、筑牢遏制疫情的坚实防线,我们自2月3日(正月初十)起在疫情防控期实行严格的防控措施,希望您能够理解和配合。对只能现场办理的业务,建议用人单位和群众按照“非急缓办”的原则,除非当前急需办理的业务,应在疫情防控稳定以后再办理。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业务,建议按照提供的咨询电话,提前电话沟通联系,按照需求一次性备齐所需材料后,到现场即时办理,尽量缩短办理时间,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问询登记和有关消毒等工作。

潍坊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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