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市医保经办机构将继续贯彻落实“非必须、不窗口”的服务理念,通过“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经办服务新模式,让您不受疫情影响,顺利享受参保待遇。现将相关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2、登录 ,自行下载相关报件。
3、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机关、社会团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提供参保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参保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每人1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登记手册》2份【下载】;《参保单位医保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表》1份【下载】;《新参保单位个人信息登记备案存档名册》1份【下载】;《新参保单位人员信息导入确认单》1份【下载】;新参保职工录入模板和人员变更模板【下载】。
4、以上开户要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A4纸复印);单位法人必须参保,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参保证明;劳务派遣单位还需提供《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劳务派遣协议》、派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保后每月申报人员增减变更情况表。
(三)邮寄地址。名称:吉林市医疗保险业务专用信箱;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松江东路2号;邮编:132001。
(四)办理反馈。接件后,将通过QQ群(943016540)进行集中反馈。
(五)咨询电话:0432-63602770
四、参保单位增减员业务
(一)办理方式。参保单位利用网厅办理,单位须先登录 ,用户名为单位编号,初始密码为单位信用代码后六位。
(二)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可以点击网厅右下角“操作使用说明”下载查看申报业务流程和申报要求。
2、信息修改。用户首次登录网办大厅后,必须先点击界面左上侧“信息修改”,按填报要求准确填写参保单位相关信息,并按“确定”键提交后,方可进行业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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