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徐州市工伤认定分级管理办法 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第2页

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0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徐政规﹝2017﹞2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由市级及以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者批准成立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三)在本行政区域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以项目工程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水利、交通等施工企业。

第七条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县(市)、区,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参保登记地办理工伤认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办理工伤认定。

第八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和童工,其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判定分级管理原则,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九条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工伤认定、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判定负责区域有争议的,由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筹确定承办机关。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工伤保险业务报表、档案管理和劳动能力鉴定资料收件和结论发放等工作。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生效前已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申请未受理的按照本办法办理,已受理的按照原办法继续办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10月31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徐人社规〔2017〕6号)同时废止。

温馨提示:银保监会财险部拟修订财险公司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2,814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7,258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539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258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