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0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徐政规﹝2017﹞2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由市级及以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者批准成立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三)在本行政区域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以项目工程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水利、交通等施工企业。
第七条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县(市)、区,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参保登记地办理工伤认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办理工伤认定。
第八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和童工,其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判定分级管理原则,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九条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工伤认定、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判定负责区域有争议的,由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筹确定承办机关。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工伤保险业务报表、档案管理和劳动能力鉴定资料收件和结论发放等工作。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生效前已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申请未受理的按照本办法办理,已受理的按照原办法继续办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10月31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徐人社规〔2017〕6号)同时废止。
温馨提示:银保监会财险部拟修订财险公司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下一篇> 徐州市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热评话题
相关推荐
-
为方便企业群众更好了解人社政策,更方便快捷办理人社业务,徐州市人社局今日将咨询较多的人社领域的热点分专题向社会公布,供参阅。...社保知识 2021-2-3 14:05:220阅读
-
“十三五”以来,徐州全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通过控制费用、兜底保障、强化服务等措施,防止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打好健康扶贫组合拳,全力助推精准扶贫,牢牢兜住民生底线。...医疗保险 2021-1-29 16:03:000阅读
-
2020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个确保”工作的要求,积极促进我县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社保工作联席会正常化、规范化,按时通报各项基金的收入进度,研究分析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协调解决征收和发放...社保 2021-1-22 11:50:020阅读
-
近日,记者从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了2020年徐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方面的数据。...公积金新闻 2021-1-7 15:32:430阅读
-
日前,铜山区加快完善“保险+银行+政府”合作机制,积极推广“保险+期货”业务,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试点范围,在全市率先推出“小麦收获期降水量指数保险”,有效降低“三乡工程”主体经营风险。...行业资讯 2020-12-28 15:04:27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