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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24页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已于2020年9月1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11次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八十条银保监会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状况,适时出台配套文件,细化、调整监管规定,推进互联网保险监管长效化、系统化、制度化。

第八十一条保险机构应依据本办法规定对照整改,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制度建设、营销宣传、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等问题整改,6个月内完成业务和经营等其他问题整改,12个月内完成自营网络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认证。

第八十二条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保监发〔2015〕69号)同时废止。

第八十三条本办法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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