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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特别给付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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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特别给付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介绍

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长生人寿 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英文名:Nissay-Greatwall Life Insurance Co., Ltd. 原名: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是中国首家获准开业的中日合资寿险公司。公司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共同合资经营,注册资本金13亿元人民币(中外双方各占股50%)。目前公司主要在长三角地区开展各类个人和团体保险业务。随着业务的发展和营业区域的扩大,公司正加快向全国性经营的寿险公司迈进。 ...查看详细>>

附加特别给付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附加特别给付意外伤害保险
发行公司: 长生人寿 保险类别: 意外保险
适合收入: -- 适合家庭: --
适合年龄: 30天—60周岁人士均可投保,可续保至64周岁 缴费期限: --
缴费方式: 见具体条款 保障期限: 见具体条款
最低保额: -- 联系电话: --
保险金额: -- 首期保费: --

附加特别给付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疾病可以预防,意外却无法完全避免。广电日生附加特别给付意外伤害保险为您提供因乘坐交通工具所导致意外身故及伤残的高额保障,弥补因突发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购买此款产品之后,您便可获得一份真正的安心。  孩子们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索欲,什么都想去试。可他们并不知道危险是时刻都存在的,往往不经意间,意外就发生了。统计资料显示,儿童发生意外的机率要远远高于成年人。本产品涵盖了在学校或医院等特定场所及在特定节日之中遭遇意外事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其身故或身体遭受伤害时,本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使您和您家人的保障更加周全。

附加特别给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形下(无论一种或多种情形同时发生),  1. 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  2. 在学校或医院发生火警时;  3. 在特定节日。  遭遇意外事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其身故或身体遭受伤害时,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金  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事故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金  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残疾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多项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若同一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器官,而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若不同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器官,而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 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三、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Ⅲ度烧伤且达到《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烧伤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烧伤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多项部位烧伤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烧伤保险金之和。  若不同的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烧伤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烧伤保险金较高,则需扣除已给付的烧伤保险金;若前次烧伤保险金较高,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四、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达到《重要器官切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重要器官切除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重要器官切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重要器官切除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特别保险金。  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的给付互不冲减。在每一保险期间,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总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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