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少儿两全保险-公司介绍
中国人寿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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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少儿两全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国寿少儿两全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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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中国人寿 | 保险类别: | 少儿保险 |
适合收入: | |3万以下|3-5万|5-10万|10-20万|20-30万|30-50万|50万以上 | 适合家庭: | |三口之家 |
适合年龄: | |少儿险 | 缴费期限: | 0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0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1 | 首期保费: | 0 |
国寿少儿两全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投保年龄:十四周岁以下保险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缴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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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少儿两全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如有急需,可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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