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中心支公司唐正文因虚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中心支公司唐正文予以罚款1万元。
2022年9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中心支公司唐正文因虚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中心支公司唐正文予以罚款1万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08-02-14,负责人为李友军,企业地址位于扬州市维扬区文汇东路138号,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温馨提示:宁波专属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天一甬宁保”开通投保通道。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
2022年9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监管动态 2022-9-22 11:44:350阅读
-
2022年9月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和县支公司张石峰因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张石峰是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监管动态 2022-9-19 11:42:460阅读
-
2022年8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绥滨县支公司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监管动态 2022-9-14 11:00:130阅读
-
2022年8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向阳区支公司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监管动态 2022-9-14 10:57:440阅读
-
2022年8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工农区支公司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监管动态 2022-9-14 10:53:29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