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监管动态 > 正文

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开罚单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太原晋源支公司王春玲被罚1万元

2022年11月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晋源支公司副经理王春玲因虚列培训费(住宿费、餐费等)10.7万元,实际用于该公司补贴销售支持费用、业务奖励支出和购置办公设备等

2022年11月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晋源支公司副经理王春玲因虚列培训费(住宿费、餐费等)10.7万元,实际用于该公司补贴销售支持费用、业务奖励支出和购置办公设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王春玲予以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晋源支公司成立于2010-03-24,负责人为白潇湃,企业地址位于太原市晋源区古城大街2号A商铺001号,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代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开罚单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太原晋源支公司王春玲被罚1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温馨提示:北京金融法院: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 提升保险案件审判能力。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