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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泰和财产保险宁波分公司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被罚款70万元

2023年2月1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规定

2023年2月1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合计罚款人民币70万元。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公司由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31家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1亿元,股东实力雄厚,具有持续出资能力。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于2008年10月28日获准开业。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意外健康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宁波分公司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被罚款7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温馨提示:银保监会:2022年末181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6%。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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