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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余鹏因编制虚假资料 被罚款2.5万元

2023年3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时任公司业务员余鹏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2023年3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时任公司业务员余鹏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国泰财险湖北分公司予以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余鹏予以警告并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地处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69号长航大厦13楼1304室-1307室,目前主要经营在湖北省行政辖区内开展以下业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国泰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余鹏因编制虚假资料 被罚款2.5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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