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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贵州分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原因 被罚款80万元

2023年4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罚款八十万元。

2023年4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罚款八十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新华人寿贵州分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原因 被罚款8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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