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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泰安中心支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被罚款1万元

2023年5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因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的行为,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复星保德信泰安中支警告并罚款1万元。

2023年5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因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的行为,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复星保德信泰安中支警告并罚款1万元。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由复星集团与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联合发起组建的合资寿险公司,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2年9月正式成立,总部位于上海。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6.621亿元,股东双方各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份。复星保德信以“守护你想要的未来”为使命,通过代理人、银行保险、健康保险、中介、互联网等多元化渠道,建立客户需求导向的销售模式;完善更加简单、安全、便捷的服务支持体系,运用新科技解决客户随时随地的服务需求;结合股东医疗、养老及其他资源,以健康、快乐、富足的创新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多差异化的周全服务,打造全面服务平台,为客户创造幸福。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泰安中心支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被罚款1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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