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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开罚单 和诚安心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被罚8万元

2023年5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和诚安心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一、委托未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二、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2023年5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和诚安心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一、委托未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二、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对和诚安心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警告并合计罚款8万元。

和诚安心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成立于2016-03-04,负责人为焦勇,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经营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和诚安心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委托或者聘任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提存保证金或者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或者提取公积金的;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再保险的;

(五)未按照规定运用保险公司资金的;

(六)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

(七)未按照规定申请批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开罚单 和诚安心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被罚8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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