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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开罚单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新疆分公司被罚款1万元

2023年6月1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因:一是临时负责人超期履职;二是未经核准擅自变更营业场

2023年6月1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因:一是临时负责人超期履职;二是未经核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处以警告,罚款五万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家专业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40.88亿元。 公司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公司承保业务涉及电力、汽车、机械、化工、电子、水利、建筑、桥梁、公路、航天航空、船舶、以及高科技产业等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公司在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50多个主要港口城市聘请了保险检验、理赔和追偿代理人,并与国内外多家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及有关机构建立了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

保险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为与被调查事件相关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不宜继续履行职责时,可以在调查期间责令保险公司暂停相关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一)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二)涉嫌严重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三)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再保险;

(五)未按照规定运用保险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开罚单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新疆分公司被罚款1万元

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开罚单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新疆分公司被罚款1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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