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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开罚单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被罚款50万元

2023年9月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

2023年9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安盛天平全称“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市场上最大的外资财险公司,立志于成为国内领先的、以客户为中心的数字化直销保险品牌。 安盛天平由原天平汽车保险与AXA安盛集团在华全资财产险子公司合并而设立。依托AXA安盛集团雄厚的财务实力,杰出的品牌价值和优秀的专业能力,并融合了天平保险丰富的本土经验资源和服务网络,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及时、便捷、值得信赖的保险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根据《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使用中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理,指定专门部门进行跟踪评估、完善修订,对不再使用的及时清理。

根据《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机动车辆保险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开罚单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被罚款5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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