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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山西电话销售中心因销售欺骗投保人等原因 被罚款10万元

2023年9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电话销售中心因销售欺骗投保人;电话销售过程中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未按规定保管业务经营活动资料

2023年9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电话销售中心因销售欺骗投保人;电话销售过程中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未按规定保管业务经营活动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电话销售中心罚款25万元。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2日,总部位于北京。经过十九年创新驱动、稳健发展,已成长为一家以人寿保险为核心,拥有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养老社区和健康保险等全产业链的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连续十一年荣登“中国企业500强”。截止2014年12月31日,泰康人寿总资产近5300亿元,全年规模保费跨越900亿元平台,净资产超329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1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从业资格的人员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泰康人寿保险山西电话销售中心因销售欺骗投保人等原因 被罚款1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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