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监管动态 > 正文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北京市分公司因承保理赔操作不规范 被罚款2万元

2023年10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因承保理赔操作不规范、异地承保雇主责任保险,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2023年10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因承保理赔操作不规范、异地承保雇主责任保险,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批准,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专业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278亿元。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金罚决字〔2023〕15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承保理赔操作不规范、异地承保雇主责任保险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温馨提示:中国信保发布2023年《国家风险分析报告》。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