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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 涉及网络安全管控不足

2024年1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网络安全管控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2024年1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网络安全管控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史带财险”)是史带集团在中国的成员公司,2017年再次获得国际知名评级机构贝氏评级(A.M.Best)财务实力评级(FSR)“A”和发行人信用评级(ICR)“a”,展望保持“稳定”。这是史带财险继2014年之后第四次取得此项评级。史带集团(又称“史带”)是Starr International Company Inc.和C.V.Starr&Co.,Inc.在世界范围内的营销品牌,Starr International Company Inc.及旗下子公司主营保险和旅行援助业务,C.V.Starr&Co.,Inc.及旗下子公司主营投资业务。史带集团的历史可追溯到1919年12月史带先生在中国上海成立的保险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沪金罚决字〔2024〕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金罚决字〔2024〕3号

被处罚当事人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网络安全管控不足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3日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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