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停工留薪期满后被鉴定为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仍有康复需求,需本人或家属提出申请,提交工伤医疗诊断证明、检查材料等相关材料,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我市工伤康复价值评估标准对其康复价值进行确认,确有康复价值的可进行康复治疗。
19、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的期限是多少?主要康复机构有哪些?
答:停工留薪期内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康复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康复期满后仍有康复需求的,应由工伤康复机构对前次康复效果及康复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康复计划书,在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后进行康复治疗,康复期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且延长后不得超出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满后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人员,具有康复需求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其康复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鉴定意见,康复期1-4级工伤人员不超过9个月,5-6级工伤人员不超过6个月,7-10级工伤人员不超过3个月。康复期满后仍有康复需求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目前我市共确定了14家工伤康复机构,主要是市工伤康复中心(职工医院)、同安医院、天津医院、同安医院、三潭医院、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等。
20、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上一篇 玉林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下一篇> 天津市2016工伤保险条例政策解读
相关推荐
-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部署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工作。...医疗保险 2022-7-4 9:49:430阅读
-
银保监会网站6月10日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有关情况的通报》称,《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印发以来,各银保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联动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加大...行业资讯 2022-6-18 10:05:510阅读
-
城镇职工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养老险知识 2022-6-13 15:53:050阅读
-
银保监会6月10日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有关情况的通报》指出,各银保监局和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推动,不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保险热点 2022-6-13 10:04:080阅读
-
6月7日,腾讯微保全新品牌升级,推出微信服务里的“保险帮手”。...公司动态 2022-6-10 9:21:24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