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出台了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将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入我市工伤保险....
【背景】
截至2015年末我市183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此前,我市工伤保险已覆盖全市所有企业、非参公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截至2015年末,已有183万职工参加我市工伤保险。在我市具有稳定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中,只有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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