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生育保险证明: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自****年*月至****年*月,在****(原企业。社保码:**)参加生育保险。该员于****年*月生育,其上年度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为***元。
未参加生育保险证明
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自****年*月至****年*月,在****(原企业。社保码:**)参加生育保险。该员于****年*月生育,其上年度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为***元。
原企业业务员(签名):**
原企业负责人(签名、公章):
社保机构业务员(签名):**
社保机构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相关知识】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适用人员
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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