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基础知识 > 正文

个人交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个人交生育保险如何办理?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按月分别划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其中生育保险费为8元/人·月....

个人交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第一条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按月分别划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其中生育保险费为8元/人·月,个人不再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二条补缴

1、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中断补缴参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补缴办法执行,中断缴费三个月内补齐的,计算生育保险参保年限,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生育保险关系自行终止。

2、单位参保转灵活就业参保,在三个月内续保的,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按规定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条保险待遇

1、女参保人员的生育津贴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顺产按3个月、助娩产和剖腹产按3个半月标准支付,晚婚晚育加1个月,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2、女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流程和生育保险的相关医疗待遇,同城镇职工,按照《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宁劳社医[2008]7号)和《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宁劳社医保[2008]6号)执行。

3、男参保人员配偶为无业人员的,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同城镇职工,按照《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宁劳社医[2008]7号)和《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宁劳社医保[2008]6号)执行。

4、《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办法(试行)》(宁人社规[2010]9号)实施以前(2010年09月30日),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在本办法保障范围内。

5、灵活就业人员2010年09月30日前以城镇职工身份参加生育保险和(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连续缴费年限视同为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单位参保和灵活就业参保两种身份转接,且连续缴费的,两种缴费期互认。①从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城镇职工,凡是分娩前10个月连续缴费的,按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②从城镇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凡是分娩前10个月连续缴费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享受。

相关推荐

  • 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提出“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
    0阅读
  • 6月14日,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地方调增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8号)...
    0阅读
  •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原省增补药品第三批消化名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37号),通化谷红药品谷红注射液以及吉林天成药品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复方曲肽注射液自2022...
    0阅读
  • 1、参保用人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
    0阅读
  • 1、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在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可按规定支付。...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