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按照上海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本市生育保险申领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妊娠7个月及以上生产的单胎顺产的....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领?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按照上海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本市生育保险申领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妊娠7个月及以上生产的单胎顺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
当然,每个城市的生育保险政策是有差异的,因此,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间也是有所不同,建议大家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相关问题。
【城市案例】生育保险生育及晚育津贴待遇申领
申报条件
1.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参保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规定。
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含电子数据采集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其它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账号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地税电脑编码的申请表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生育津贴
享受方:女职工
产假期限:1.正常分娩(含妊娠7个月及以上)的,产假90天(含产前假15天);2.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津贴计算公式:以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为标准,计算出日工资后,乘以左列“产假期限”中最高产假天数(难产、多胞胎、晚育并领证的天数不再累加计入)
<上一篇 生育津贴是什么
下一篇> 外地户口在北京上社保
相关推荐
-
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提出“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医疗保险 2022-6-29 9:42:580阅读
-
6月14日,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地方调增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8号)...公司动态 2022-6-14 10:00:340阅读
-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原省增补药品第三批消化名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37号),通化谷红药品谷红注射液以及吉林天成药品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复方曲肽注射液自2022...医疗保险 2022-6-14 9:44:000阅读
-
1、参保用人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生育保险知识 2022-5-24 13:49:270阅读
-
1、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在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可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知识 2022-5-23 14:05:32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