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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发放对象:各类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若个人账户对账单信息内容存在问题,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人在60日内向社保中心反馈。

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发放对象:各类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

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根据省社保局《关于公布2013缴费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皖城镇职工养老险函〔2014〕30号)规定,2013年结算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3.00%。

对账单发放: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为个人账户对账单领取发放阶段。各参保单位到区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区人社局一楼)领取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对账单,并及时发放给职工本人;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征缴中心打印。

对账反馈:若个人账户对账单信息内容存在问题,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人在60日内向我中心反馈,填写《职工个人账户对账情况反馈表》,同时携带相关资料到征缴中心办理核对、更正手续。逾期,视为对账无误。

城市案例:

《无锡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是参保职工了解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重要凭证,是体现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的重要依据,也是个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计发退休养老金的重要依据。此次对账单寄送的对象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国企改革中内退、协保、续保人员由本人或原单位到市社保中心征缴管理部按需申领;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至社保中心各办事处自助服务一体机上查询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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