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基础知识 > 正文

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金

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金:公务员基本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

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金

根据国家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我市机关在职、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以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我市机关(含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下同)工作人员及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人员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生活费;病故人员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生活费。

二、公务员基本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

三、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为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退职人员基本退职生活费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机关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生活费为基数计发。

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19109元,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21810元。

六、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标准重新核定本单位2011年8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期间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数额。如果重新核定的一次性抚恤金数额大于已经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数额,应当补发其差额。

七、对于今后各年度1月1日以后死亡的人员,在国家统计局正式公布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之前,一次性抚恤金暂以上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作为核定的依据,待国家统计局正式公布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之后,再重新核定并补发差额。

八、对于生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后因公死亡的人员,均先从工伤保险基金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再由所在单位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与本通知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之间的差额。

九、我市机关在职、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及所需经费仍然按现行渠道办理。

十、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一次性抚恤金仍然由家属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其中如有已经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以后因公死亡的人员,也先从工伤保险基金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再由民政部门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与本通知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之间的差额

十一、本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原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京民优发〔2001〕544号《关于调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和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人发〔2007〕95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不再执行。

十二、授予烈士称号的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按照《烈士褒扬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在国家发布正式规定之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问题可参照本通知处理。

相关推荐

  •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部署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工作。...
    0阅读
  • 银保监会网站6月10日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有关情况的通报》称,《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印发以来,各银保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联动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加大...
    行业资讯 保监局 保监会 保险 社保 2022-6-18 10:05:51
    0阅读
  • 城镇职工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0阅读
  • 银保监会6月10日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有关情况的通报》指出,各银保监局和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推动,不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保险热点 保监局 保监会 保险 社保 2022-6-13 10:04:08
    0阅读
  • 6月7日,腾讯微保全新品牌升级,推出微信服务里的“保险帮手”。...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