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6年1月10日前以跟贴......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12月30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6年1月10日前以跟贴、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我局政策法规科。
电子邮箱:xubo908@126.com
关于进一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颁发〈湖南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试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劳社发[2003]146号)、《关于印发岳阳市社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2]15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参保登记
(一)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解散、一次性安置等原因,与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达到医退休年龄规定的,从灵活就业医保启动(2004年5月)开始补缴,办理退休时须满足医保退休条件。
2、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达到或超过医保退休年龄规定,且符合其它医保退休条件的,以缴费日基数一次性补缴10年办理医保退休。
3、已参加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有缴费记录的,连续缴费至办理医保退休。
4、未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通过再就业在单位参保,转灵活就业办理医保退休时,须从2004年5月开始补缴断档,直至满足医保退休条件。
5、因个人原因(除受刑事处罚和开除外)离开原单位,现要求续保或新参保的,本人已经随原单位参保的可直接续费;本人及原单位未参保的,从2003年1月开始补缴。
6、按湘劳社政字[2007]11号文件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单建住院统筹,不建个人账户,此类人员属特定群体,按原政策执行。
(二)流动就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1、户籍在本市各统筹地区,参加了各统筹地区职工养老保险的,凭当地个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可在户籍所在统筹区办理灵活就业参保。
2、户籍不在本市各统筹地区,参加了各统筹地区职工养老保险的,凭本地个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携带本人户口本、本地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地居住一年以上暂住证、本人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未参加医保证明,在各统筹区办理灵活就业参保。
3、不符合参加灵活就业医保条件的,转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城镇居民(新农合)医保,补缴当年费用后,可即时享受城镇居民(新农合)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以上年度岳阳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6.5%或9.5%缴纳,另大病互助金每人每年150元。
三、缴费年限
本市各统筹地区之间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互认,办理医保退休时,应在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所在地办理,改制企业职工在原企业所属地办理,在各统筹区连续实际缴费10年以上的可在当地办理。
四、转移接续
在本市域外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医保关系转回时,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凭当地个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参加灵活就业医保;重新在单位就业的,可到单位参保地参加职工医保,但均应补缴断档。
五、退休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条件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或55周岁)、累计最低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时,可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最低满10年。
达到退休年龄,未达到缴费年限的,须按政策补缴后方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未一次性补缴的,可继续按在职人员缴费至满足退休条件。
六、个人账户
(一)按6.5%缴费人员,不享受个人账户。
(二)按9.5%缴费在职人员,根据年龄段按年划拨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月划拨个人账户,划拨标准:
1、享受退休待遇的当年,按灵活就业当年缴费基数的3.4%划拨;
2、从享受退休待遇的下一年起,本人上年度退休养老金高于当年缴费基数的,按本人上年度退休养老金3.4%划拨;本人上年度退休养老金低于当年缴费基数的,按缴费基数的3.4%划拨;
3、退休养老金不在本统筹区领取的,统一按本统筹区灵活就业当年缴费基数的3.4%划拨。
4、特殊工种退休、病退人员未在养老保险退休的当年办理医保退休,逐年缴纳的视为医保在职状态,自办理医保退休的次年起,方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七、生育津贴
(一)按6.5%缴费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按9.5%缴费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按9.5%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生育津贴,补缴的不享受。
2、由6.5%补按9.5%缴费的,自补缴之日起满10个月后,仍在连续缴费的可享受。
3、失业保险代缴医保的(因未缴纳生育保险,按政策个人不能补缴)不享受;失业代缴期过后正常续费,且符合其它申领条件的,方可享受。
(三)享受过生育津贴的,不能由9.5%改按6.5%缴费。
八、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全面贯彻落实《岳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岳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要求,抓紧启动灵活就业医保,为本统筹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参保平台,吸纳本统筹区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今后凡因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在各统筹区参保而引发不稳定因素,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县(市)、区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5年12月29日
关注手机金投网(http://m.cngold.org),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相关推荐
-
不一定。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等可能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工作人员,如发生中暑,经当...工伤保险知识 2023-7-20 11:00:120阅读
-
2023年绍兴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企业按规定...生育保险知识 2023-7-17 10:51:580阅读
-
1、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市;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未曾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养老险知识 2023-7-12 10:46:180阅读
-
1、在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3、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社保知识 2023-7-11 10:49:470阅读
-
日前,中国社保金融发展论坛城市系列研讨活动在长春举行。本次活动以“数字化转型提升养老金融服务效能”为主题,并正式启动2023中国社保金融发展年度调查活动,致力于为提升养老金融服务效能提供积极助力。...养老金 2023-6-25 9:30:57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