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2月24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宁金管[2015]84号)正式对外公布施行。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资金风险得到进一步防控......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1月6日讯:自2015年12月24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宁金管[2015]84号)正式对外公布施行。
为了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精神;南京市于2015年末出台了《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政府于2013年8月下发的《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的通知》中要求,将违法骗提公积金的行为记录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诚信系统。
在此背景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风险、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制定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倡导规范、诚信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通过对缴存单位、职工、开发单位的失信信息的采集、使用,达到对失信行为的预防和保障资金安全的目的。
管理办法共八章二十七条,分别从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的定义、采集、分类、使用以及异议信息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针对缴存单位、职工、开发单位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将分为严重失信类和一般失信类两种。建立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数据库,录入失信单位或失信人的相关失信信息。对失信行为相应采取限制办理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的惩戒措施。
近年来,我市公积金资金规模快速发展,群众使用需求越来越大,管理工作面临着复杂的形势,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资金风险得到进一步防控,对全市大信用体系的建设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相关推荐
-
可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家庭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家庭成员范围为准)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将提取资金...公积金知识 2023-8-7 11:06:170阅读
-
8月3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通知》提出,阶段性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公积金新闻 2023-8-4 9:29:430阅读
-
8月即将到来,又有一些新规将施行,涉及个税优惠、AI、养老等多个方面。...公积金新闻 2023-8-3 9:33:350阅读
-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2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839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市区下限为228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公积金知识 2023-8-1 11:26:120阅读
-
近日,佛山等地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北京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拟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公积金新闻 2023-8-1 9:27:00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