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121号),不断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
(三)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和危房改造工程优先保障对象,到2018年全市残疾人危房户改造全面完成。对重度残疾人或一户多残的低收入家庭租赁并居住公有住房,给予全免租金优惠。加大残疾人家庭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力度,当地政府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予补助。政府保障性住房要针对下肢残疾人等家庭进行无障碍规划或改造,新建保障性住房要有适量比例的无障碍住房,对已入住没有配套无障碍设计保障性住房的残疾人要根据其需求针对性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
(四)不断提升残疾人福利待遇。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医疗机构要设置残疾人优先就诊的“绿色通道”,非营利性医院按规定对困难残疾人减收相关费用。落实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免费进入对公众开放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纪念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体育场(馆、中心)、文化馆(室、中心)、文物古迹遗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参观游览。对盲人、智力、精神残疾人、双下肢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上述场所。继续推进电信、联通等运营公司对残疾人手机话费和网络宽带资费套餐优惠,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推出其他面向残疾人的电信消费优惠套餐。
三、进一步增加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收入
(五)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招录和招聘残疾人就业,到2020年,地市级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各市、区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带头依法执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各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招录残疾人岗位,要给予放宽开考比例等倾斜政策;各地应将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纳入各类先进单位评先标准,对不履行义务的用人单位,不支持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支持参评先进个人。建立全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按比例就业奖励和岗位补贴制度,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资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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