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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第3页

【深圳改革方案全文】关于《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强化公立医院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明确市、区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学科发展重点,形成“区有特色、院有重点”的新格局。合理布局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其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与医学院校、生物医药企业开展医疗人才培养和生命健康领域重大科研协作。〔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医管中心,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完善医疗机构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市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和资产等为纽带,促进区域医疗中心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关系。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在急诊急救、住院服务,以及急危重症和疑难危重病例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初级诊疗和转诊转介中的网底作用。支持医疗机构组建专科医院联盟、专科医疗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并引导其开展有序竞争。2015年底前,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必须设置全科医学组织协调部门,负责承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并指导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工作。〔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医管中心,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3.完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发展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逐步调整社康中心布局,在每个街道设置1—2家一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区域社康中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二、三类社康中心、全科医学诊所。发展完善全科医学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科医生培训和认证制度。到2017年,培育3000名通过认证的全科医生。探索向全科医生购买基本医疗服务,为市民提供健康咨询与管理、疾病初级诊疗、转诊转介服务。通过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助政策,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引导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和个体执业医师分流更多的普通门诊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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