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辽宁省2016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第9页

辽宁省2016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二连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终于有准确消息了。

据辽宁省老龄委介绍,目前我省依然按照此前政策执行,暂无调整计划。早在2013年1月1日,我省就下发了《关于对80至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对于户籍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城乡低收入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少于50元的高龄津贴(不计算家庭收入之中)。其中,低保对象所需资金在低保金中列支,省在分配低保资金时对各地给予补助。低保边缘对象所需资金由各市、县(市、区)自行负担。这项政策惠及25万老年人。

与此同时,从2015年起,我省也下发了《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由各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材料状况自主确定,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指定统一的市级补贴标准。享受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得兼得,已补贴标准高者为准。这项政策惠及全省近4万老年人。

关注手机金投网(http://m.cngold.org),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相关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