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政策: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下一步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出部署。
(二)切实抓好落实。各统筹地区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9月底前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成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组,2017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并加强技术指导。
(三)做好交流评估。加强不同地区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统筹地区要开展改革效果评估,既对改革前后医疗费用、医疗服务数量和质量、医保待遇水平、参保人员健康水平等进行纵向评估,又与周边地区、经济和医疗水平相似地区进行横向比较,通过评估为完善政策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