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7〕93号),推出十项重大举措,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效能,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10、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充分考虑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社会总体承受能力和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坚持基本保障和责任分担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待遇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支付标准。按照国家改革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基本医保重点保障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原则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基本服务设施相关费用。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