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职工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820元,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发布的平均工资的3倍24237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就2018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的核定
1、各缴存单位要以人事劳资部门审核确定的上年度缴存人员工资总额为依据,认真做好基数核定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以上年度职工个人工资总额除以12进行核定。新调入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作为缴存基数。
3、2018年度职工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820元,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发布的平均工资的3倍24237元。
二、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根据建金(2018)45号《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缴存单位可在规定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公积金基数一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7月份。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工作,对职工个人的基础信息要认真清理、核实,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中途不得随意调整基数,遇到特殊情况,如:新招录公务员需要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调整基数的,需单位经办员在网厅办理完,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提交申请报告,中心根据情况予以审批。
<上一篇 克拉玛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实施办法
下一篇>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惩戒实施细则
相关推荐
-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稳住全民战疫社会面而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市、区各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的同时,及时回应群众...失业保险 2020-9-11 11:19:080阅读
-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4月1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5%提高到90%,调整...失业保险 2020-6-5 10:48:530阅读
-
近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克拉玛依市是全疆工伤保险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系统试运行的3个试点城市之一。...工伤保险 2020-6-1 17:19:170阅读
-
克拉玛依出台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为大规模开展高质量技能培训提供了制度保障。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和组织体系,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抓好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大力开展中高技能人才培训,...失业保险 2020-5-12 11:53:520阅读
-
克拉玛依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自2019年9月1日开始缴费了。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新增3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医疗保险 2019-10-17 10:44:34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