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 错账更正。
错账更正是指单位或个人多缴、少缴、串户及其他错账情形需要纠正的。
(一)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专管人员及调账职工的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调(冲)账审批表》或《住房公积金删除(冲账)业务审批表》。
(二)办理程序:
单位专管人员和调账职工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经审核符合调账条件的,办理公积金调账。
第十一章 投诉处理
第四十六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的,职工可向公积金中心投诉。
(一)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的;
(二)单位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的;
(三)单位挪用代扣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
(四)单位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缴存比例足额计缴住房公积金的;
(五)转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
第四十七条 投诉举报的办理。
投诉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工资(劳动报酬)发放有效凭证以及其他相关的举证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投诉。公积金中心受理后即进行调查核实,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反馈投诉人。
第四十八条 职工调动工作原工作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同城转移手续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10日内仍不办理的,公积金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由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细则自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原《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丹金发〔2017〕23号)同时废止。
热评话题
相关推荐
-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推进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红利。...公积金新闻 2020-9-25 15:59:090阅读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按市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计算,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上限(含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由4976元调整至519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最低仍为100元,即月...公积金新闻 2020-9-17 13:52:090阅读
-
9月17日早上,瑞安市品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包女士来到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领到了一张“特殊”的营业执照。这是浙江企业开办平台新上线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功能后发出的全省首张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联...公积金新闻 2020-9-17 11:41:260阅读
-
单位网上住房公积金缴存类业务范围:单位变更业务,包括个人开户、个人封存、个人启封、缴存基数变更、单位缴存比例调整、单位资料变更。单位缴存业务,包括汇缴登记、汇缴登记撤销、托收缴存入账(网缴)。...政策法规 2020-9-16 15:31:110阅读
-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已调整,其中,我市2020年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最高为2026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总额最高为4052元,相较于2019年度有所提高。...公积金新闻 2020-9-8 16:25:14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