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丹金发〔2018〕15号
中心各科室,各办事处: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8年8月20日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丹金委发〔2018〕4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丹东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受理和审核等管理工作。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及各办事处(服务大厅)负责承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业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其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住房。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提取申请人,是指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或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提取受托人,是指受提取申请人委托,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自然人。包括单位专管人员、职工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其他自然人。
第六条 提取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提取受托人代为办理。
提取申请人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和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丹东银行、盛京银行和邮储银行等任一银行开立的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银行卡”)。其中,提取申请人为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还需提供继承关系证明。
相关推荐
-
2020年10月27日起,职工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可登录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平台,通过刷脸身份识别、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资料,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资金划转到职工本人账...政策法规 2020-11-13 11:06:060阅读
-
记者从市流程再造专班获悉,我市率先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查询等17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与“爱山东”APP和“东营掌上通”成功对接,市民足不出户便能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公积金新闻 2020-10-6 14:42:070阅读
-
为切实满足广大缴存职工需求,缓解购房资金压力,即日起,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及还贷职工,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可以网上核验的(网签、贷款信息等)即时办结;不能网上核验需进一步协查的,3个工作日内(不包含调...公积金 2020-9-27 11:05:270阅读
-
取消租房提取“凡是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建)房提取或贷款的”限制条件。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公积金新闻 2020-9-22 9:38:590阅读
-
此前,购房或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无房屋所在地限制。新政实施后,无论是买房提取还是还贷提取,房屋所在地应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公积金新闻 2020-9-21 17:08:29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