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第38页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规定,持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使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行为。

判处死刑已执行的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提取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如提取人不能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的,提供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夫或妻对岳父母或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签字并按手印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中一人到前台办理提取,将资金拨付至被委托人账户。职工死亡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将转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Ⅲ.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四、咨询、投诉及意见建议反馈

单位和职工可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wfgjj.gov.cn/)、微信公众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了解咨询相关业务办理事宜。

如发现工作人员存在不规范服务行为的,可拨打12329热线投诉,也可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投诉建议”板块,投诉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维护您的权益;也可就有关业务规定等方面,提出您的意见建议。

五、违规处理

如发现存在通过虚构实事、伪造或变造材料、隐瞒婚姻关系等手段进行违规提取、变相多提住房公积金的均属骗提行为,将纳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并对当事人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追缴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二)将该职工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山东潍坊)平台实施相应联合惩戒;

相关推荐

  • 2月2日上午,记者从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就业优先,全力推动...
    0阅读
  • 《潍坊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运行,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统一管理、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经办服务一体化的原则。2020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生育...
    0阅读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及省、市人民政府等一系列关于于”跨省通办”工作的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满足...
    0阅读
  • 29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潍坊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驻政务中心柜台服务窗口开启电子证照应用试运行工作。...
    0阅读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关乎百姓的生命健康和基本医疗保障,保障范围大,报销比例高,受到广泛认同。当前正是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全市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保。...
    0阅读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6,912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46,271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1,283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2,140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