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调整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办法,切实降低了我州实体经济企业的成本,极大的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建立了推进降企业成本工作的长效机制。
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建管处: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的通知》(川建金发﹝2018﹞485号)文件要求,我中心行政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并结合我州实际,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尽量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现将我中心落实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统计情况
经我中心调查统计,我州共有282个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国企170个、私企112个。单位与职工个人同比例缴存,单位或职工个人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的缴存比例。其中,低于缴存比例12%的企业共有49个,缴存比例为5%的有16个,缴存比例为6%的有13个,缴存比例为8%的有11个,缴存比例为10%的有9个。从缴存状态来看,停缴企业有1个(甘孜县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缓缴企业1个(弘合民爆有限责任公司稻城分公司),其余都是正常缴存。
二、政策落实情况
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调整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办法,切实降低了我州实体经济企业的成本,极大的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建立了推进降企业成本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相关推荐
-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企业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亏损,职工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50%。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政策法规 2019-3-20 14:20:380阅读
-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后,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政策法规 2019-3-14 16:01:070阅读
-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缴存企业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法规 2018-12-28 13:31:330阅读
-
今年,泰州市将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协同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在院端落地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持续推进改革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医疗保障暨系...医疗保险 2021-2-26 13:31:140阅读
-
2月25日下午,市医疗保障局成立2周年暨长期照护保险实施一周年汇报会在市科技楼303举行。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管怀林,我市政府党组成员丁志祥出席会议。...医疗保险 2021-2-26 11:50:05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