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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按《广东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3号)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

广大城乡居民:

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3号)《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19〕6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为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居民、本市各类全日制大学和中职技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以下简称城乡居民)。

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医保。

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参保缴费标准

按《广东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3号)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除特殊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自助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并登陆“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保险费。

2.签约扣款缴费。参保人员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或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等银行窗口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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