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以及《嘉峪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参保费用征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2.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医保参保缴费资助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牵头,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将资助对象名单报市医保局,由市医保局落实资助政策。
3.高龄老人、农村两女结扎户和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的参保缴费资助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
三、收缴时间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用收缴工作于2019年9月25日开始,2019年12月15日结束。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三区、市教育局、各定点医药机构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工作,市教育局要督促市属各学校加大宣传,提高在校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知晓率,各社区要加大参保信息登记力度,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参保覆盖范国,保障我市居民基本医保权益。
(二)我市范围内各农商银行及农业银行银行网点要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收费工作,做到方便快捷、应收尽收。
(三)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的社会保险编码,城乡居民在参保过程中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作为有效证件,以保证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真实准确。社区严格审核参保居民个人相关信息,并将居民参保信息录入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结算系统。
(四)对我市以外户籍的人员因外来务工、上学、投靠子女、购房等原因在我市长期居住,可自愿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在缴费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或在居住社区填写未在户籍地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承诺书,以防重复参保,影响基本医保待遇享受。异地特殊困难人员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在我市参保的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五)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只能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城乡居民在社区参保时,慎重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若发生重复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律不予退费。
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市税务局
2019年9月17日
相关推荐
-
安宁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11月—2021年4月25日。...医疗保险 2020-12-7 9:37:360阅读
-
按照国家和甘肃省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保障您能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及时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 2020-11-15 6:05:280阅读
-
记者从日照市东港区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已全面展开,城乡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银行及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缴费。...医疗保险 2020-11-15 7:02:150阅读
-
学生医保由学校组织统一办理参保手续,由学生个人完成缴费。2020年9月至12月,学校方面整理需参保新生名单后,通过“城乡居民学校端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名单进行增员及缴费申报,申报成功后,学生个人或家长需使用微信“社保费缴...医疗保险 2020-10-7 16:24:480阅读
-
根据洪医保发〔2020〕52号文件规定:南昌市城乡居民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2021年个人缴费标准暂按2020年标准缴费。我市已按每人每年250元标准开展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征收工作,个人缴费标准提高的30元...政策法规 2020-10-5 9:18:480阅读